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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,权力分为

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,权力分为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,权力分为

法律分析:依据承担义务人的范围,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。绝对权又称对世权,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,隐模余而是一切人,如物权、人身权等。相对权,又称对人权,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,如债权、损害赔偿权等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、集体、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。

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灶滚等权利。

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,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产生码汪的其他人格权益。